写借条对方没给钱咋办

温州律师 2025-05-06
结论:
写借条但对方没给钱,借贷合同未生效,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保留未收到借款的证据积极应对起诉即可。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所以即便写了借条,若对方没给钱,借款合同并未生效。若遇到对方凭借条起诉要求还款的情况,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虽出具借条但未收到款项。法院在审理时,会结合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只要能证明未收到借款,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扰或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其成立的标志是贷款人提供借款。即便写了借条,若对方没给钱,借贷合同实际上并未生效。
(2)在此情况下,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虽出具借条,但未收到款项。
(3)当对方凭借条起诉要求还款时,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交证据。法院会综合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亲疏关系等因素,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若能证明未收到借款,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提醒:
保留证据至关重要,遇到此类纠纷应及时留存。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进一步确定应对方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保留证据:当写了借条但对方没给钱时,要保留能证明对方未交付借款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实虽有借条但未收到款项。

(二)积极应诉:若对方凭借条起诉要求还款,应积极参与诉讼,向法院说明实际未收到借款的情况,并提交之前保留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对方未提供借款,借贷合同未成立,若能证明未收到款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写了借条但对方没给钱,借贷合同不生效,自然人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成立。要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虽有借条但未收到钱。
2.若对方凭借条起诉,应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
3.法院会结合金额、支付能力、交易习惯等因素判断借贷事实。能证明未收到借款,就不用担责,不必恐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写借条但对方没给钱,借贷合同确实未生效,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不必因出具借条而恐慌,只要证明未收到借款,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当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用以证实虽出具借条,但未收到款项。
若对方凭借条起诉要求还款,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交上述证据。法院会结合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亲疏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总之,保留证据和积极应诉是应对此类纠纷的关键。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嘉定区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电话 磐安律师 余姚法律咨询 温州市鹿城区专业刑事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专业刑事律师 永康市专业刑事律师 海盐县取保候审律师 台州市黄岩区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律师 义乌市律师 温岭离婚律师 杭州钱塘房产律师 安吉房产律师 文成刑事律师 宁海律师哪个好 德清律师 宣城律师 海盐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 龙游律师事务所 宁波北仑刑事律师 泰顺刑事律师 温州洞头法律咨询 海盐刑事律师 新昌刑事律师 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 衢州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乐清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桐庐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湖口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黄山律师 龙游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永康律师 新昌律师